一项TROP2 ADC 药物治疗HR阳性,HER2阴性晚期经治乳腺癌的Ⅲ期临床试验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并已经通过了医院的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现在全国多家医院开展,正面向全社会进行患者招募。
评估SKB264单药对比研究者选择方案用于治疗既往至少经一线化疗失败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激素受体阳性(HR+)且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阴性(HER2-)乳腺癌患者的随机、开放性、多中心Ⅲ期临床试验
试验设计:随机、开放对照、多中心的Ⅲ期临床研究
试验分组:
试验组:SKB264(TROP2 ADC)
对照组:研究者选用的化疗
部分入选标准: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 18 岁且≤75 岁,性别不限;
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HR阳性,HER2阴性;
接受过抗肿瘤内分泌治疗、CDK 4/6抑制剂治疗和紫杉烷类药物治疗;
ECOG 评分 0-1 分;
足够的器官功能水平。
部分排除标准:
接受过 TROP2 靶向治疗、拓扑异构酶Ⅰ的任何药物治疗,包括抗体偶联药物(ADC)治疗;
根据研究者判断,具有无法控制的系统性疾病。
以上是该项目的主要入排标准,具体还是以中心负责的医生评估为准。
该临床试验的研究中心医院所在城市有:
安阳、蚌埠、保定、北京、滨州、长春、成都、重庆、长沙、大连、福州、广州、合肥、杭州、济南、锦州、昆明、临沂、柳州、兰州、南昌、南京、内江、南宁、上海、石家庄、沈阳、天津、太原、潍坊、武汉、西安、厦门、新乡、银川、遵义、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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