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PARP抑制剂治疗胚系或体细胞BRCA1/2突变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患者的IIa期关键性临床试验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审中心批准,并已经通过了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现在全国多家医院开展,正面向全社会进行患者招募。
目标患者类型
经新型激素治疗(包括阿比特龙、恩杂鲁胺等)和紫杉烷类化疗(如多西他赛)治疗失败的胚系或体细胞BRCA1/2突变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患者。
研究的部分入选标准:
同意参加本试验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年龄≥18周岁,男性;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为前列腺癌,合并纯小细胞或神经内分泌癌除外;
经CSCO前列腺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诊断为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即血清睾酮达到去势水平(<50ng/dL 或 1.7nmol/L)后,出现下面情况的一种,
血清PSA进展:PSA>1ng/mL且PSA相隔1周连续3次上升,2次大于最低值50%;
影像学进展:出现明确的新发病灶,骨扫描提示≥2处新发骨病灶,或
CT/MRI提示软组织病灶进展(RECIST 1.1);
既往接受至少一种新型激素治疗(醋酸阿比特龙、恩杂鲁胺等)失败(治疗过程中发生疾病进展)或无法耐受;
既往接受至少一种针对CRPC的紫杉烷类(如多西他赛、卡巴他塞)化疗失败(治疗过程中或治疗后6个月内发生疾病进展),或临床评估无法耐受,或患者拒绝接受化疗,不包括用于治疗激素敏感型前列腺癌(HSPC)的紫杉烷类化疗;
经血液、肿瘤组织或ctDNA检测发现存在胚系或体细胞BRCA1/2突变;
受试者筛选期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
研究的部分排除标准:
已知对试验药物或同类药物过敏;
既往接受过任何PARP抑制剂治疗;
既往接受过任何DNA损伤类细胞毒性化疗(如米托蒽醌、环磷酰胺、铂类等),非前列腺癌且最后一次细胞毒性化疗距离入组前超过5年的除外;
筛选前3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包括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和单克隆丙球蛋白血症),已经治愈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原位或浅表性膀胱癌除外;
伴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如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为III-IV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 或舒张压≥100mmHg)、筛选前3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急性脑卒中、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
入组前4周(或对应药物5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内进行过系统化疗、新型激素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抗肿瘤中草药或其它抗肿瘤治疗(包括5-α还原酶抑制剂、雌激素和甲地孕酮等),维持去势治疗(LHRH 激动剂或拮抗剂)或骨转移治疗(如地诺单抗、唑来膦酸)除外;
入组前 4 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全身放疗或生物治疗,或入组前1周内进行过小型手术或局部放化疗;
血清HC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或HIV抗体检测阳性,或HBsAg阳性合并HBV-DNA>1000IU/mL者;
存在有症状(如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的脑转移或脊髓压迫。
以上是该项目的主要纳入和排除标准,具体请以中心负责的医生评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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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进度及名单更新会第一时间发布,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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