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需要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例外情况包括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或其他已接受潜在治愈性治疗的非侵入性惰性恶性肿瘤。
既往接受过选择性 FGFR 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JNJ-42756493(Erdafitinib)、ARQ-087 、 Pemigatinib、 BAY1163877(Rogaratinib)、BGJ398 (Infigratinib)、Debio1347、HMPL-453、EOC317,TAS-120 等或 FGFR 抗体治疗。
既往接受过包含抗 FGFR 活性的多激酶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可以入组。
既往在以下时间内接受过抗肿瘤治疗:
a).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生物制剂治疗、根治性放疗以及其他临床试验药物的治疗。
b).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 3 周内接受过化疗;除外以下化疗药物,需要按照下述标准排除:
1)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接受过口服氟尿嘧啶类药物治疗。
2)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 6 周内接受过亚硝基尿类和丝裂霉素 C 治疗。
c).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或相关治疗药品的五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接受过小分子靶向治疗、小分子免疫治疗、激素治疗、肿瘤栓塞、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等抗肿瘤治疗。
d).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有针对非重要脏器的局部姑息性放疗。
已知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无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症状经治疗后稳定且停用激素≥4 周可以入选。
目前患有无法控制的心脑血管疾病或有既往病史,例如:
a) 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心室颤动、尖端扭转型室速、心脏骤停、MobitzII 度或 III 度心脏传导阻滞;扩张型、肥厚型或限制性心肌病;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有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b) 筛选期左心室射血分数(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s,LVEF)<50%。
c) QTc 间期>480 msec(Fridericia),首次测量>480 msec 时,复测 2 次,取 3 次测量的平均值。
根据研究者判断,有任何不稳定或不能控制的系统性疾病,例如:需要静脉治疗的活动性感染、难以控制的高血压(经治疗后收缩压≥150 mmHg 和/或舒张压≥90 mmHg)和糖尿病(HbA1c>8%)。
目前有活动性出血,如深静脉栓塞、门脉高压征象导致胃底食道静脉出血。
有活动性感染的伤口。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进行了大型外科手术(如开胸、开腹、开颅手术等),或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 周内进行了小型外科手术(如表皮切除手术,淋巴结切除术,内窥镜手术及疝气修补术等)。
可能增加眼部毒性风险的任何角膜或视网膜异常,包括但不限于:
a)目前患有中心性浆液性视网膜病变(CSR)或视网膜静脉闭塞(RVO)疾病或有相关病史
b) 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wAMD)
c) 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
d) 无法控制的青光眼
e) 角膜病变,例如:角膜炎、角膜磨损、角膜溃疡。
既往有广泛组织钙化史和/或当前存在广泛组织钙化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软组织、肾脏、肠、心肌、脉管系统和肺的钙化,但淋巴结钙化、轻度肺实质钙化和无症状冠状动脉钙化除外。
临床上严重的胃肠道功能异常,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的受试者(如控制不佳的恶心、呕吐、腹泻;吸收不良综合征;肠梗阻及小肠切除等),或者受试者无法口服吞咽药物。
活动期 HBV 感染、活动期 HCV 感染、HIV 感染。
末次使用强效 CYP3A 抑制剂或 CYP3A 诱导剂(含食物、西药、中药)距离
首次试验用药时间不足 5 个半衰期,或者计划参与本研究期间同时服用强效CYP3A 抑制作用或诱导作用的药物或食物。
已知对研究药物辅料过敏。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