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Trop-2 ADC药物治疗标准治疗失败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的Ⅰ-Ⅱ期临床试验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审中心批准,并已经通过了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现在全国多家医院开展,正进行患者招募。
经含铂化疗联合PD-1/PD-L1免疫治疗失败的头颈鳞癌和胃腺癌患者
试验设计:非随机、开放标签、多中心、单臂的Ⅰ-Ⅱ期临床研究
试验分组:试验组:Trop-2 ADC
研究的部分入选标准:
同意参加本试验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年龄 18~75 岁,性别不限;
经含铂化疗联合PD-1/PD-L1免疫治疗失败的头颈鳞癌和胃腺癌患者;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ECOG-PS)为0-1;
根据RECIST v1.1评估的可测量病灶;
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水平;
预计生存期≥3 个月。
研究的部分排除标准:
需要治疗的严重或无法控制的心脏疾病;
患有已知活动性或未经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的受试者;
活动性感染疾病;
症状性胸腔积液(小于 90%氧饱和度)。
以上是该项目的主要纳入和排除标准,具体请以中心负责的医生评估为准。
北京、长春、成都、重庆、长沙、大连、福州、广州、合肥、杭州、济南、南昌、南京、南宁、上海、沈阳、天津、太原、潍坊、武汉、西安、厦门、徐州、郑州
开展进度及名单更新会第一时间发布,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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