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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P-1受体激动剂治疗对于二甲双胍治疗后血糖控制不佳的 2 型糖尿病患者的临床招募

一项GLP-1受体激动剂治疗对于二甲双胍治疗后血糖控制不佳的 2 型糖尿病患者的Ⅲ期临床试验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审中心批准,并已经通过了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现在全国多家医院开展,正面向全社会进行患者招募。


目标患者类型

二甲双胍治疗后血糖控制不佳的 2 型糖尿病患者


研究设计

试验设计:随机、开放、平行分组、多中心的Ⅲ期临床研究

试验用药:试验组:GLP-1受体激动剂;对照组:诺和泰


纳入患者条件

研究的部分入选标准:

  1. 筛选时年龄为≥18 周岁且≤75 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2. 筛选时诊断为 2 型糖尿病至少 6 个月的患者;

  3. 筛选前 60 天内,接受单药二甲双胍≥1500 mg/日的稳定治疗、或接受联用二甲双胍和另外一种 OAD 的稳定治疗;

  4. 筛选时,既往单用二甲双胍治疗者,当地实验室检测糖化血红蛋白 HbAlc≥7.0%且≤11.0%;既往联用二甲双胍和另外一种 OAD治疗者,当地实验室检测糖化血红蛋白 HbAlc≥7.0%且≤10.0%;

  5. 筛选时,体重指数(BMI)≥18.5kg/m2 且≤35 kg/m2

  6. 非哺乳期、非妊娠期女性。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筛选访视(V1)时妊娠试验必须是阴性;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包括最后一次服药后的 5 周安全随访期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7. 受试者自愿参加本研究,能与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愿意在整个研究中保持相同的饮食和运动习惯,理解并自愿按照本研究方案完成研究流程,并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研究的部分排除标准:

  1. 已知或疑似对任何 GLP-1 受体激动剂或相关类似药物过敏,或过敏体质;

  2. 临床上诊断的 1 型糖尿病,胰源性损伤引起的糖尿病或其他特殊类型糖尿病;

  3. 筛选前60天内接受过胰高血糖素样肽 -1 受体激动剂(GLP-1RA)、二肽基肽酶 4(DPP-4)抑制剂或胰岛素治疗,胰岛素短期治疗除外;

  4. 筛选前 6 个月至随机前有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高渗性非酮症昏迷等病史的受试者;

  5. 筛选前 3 个月至随机前发生过不明诱因的 3 级低血糖事件或频发低血糖;

  6. 筛选前 1 个月内或随机前发生过可能影响血糖控制的严重外伤、严重感染或手术;

  7. 急性或慢性胰腺炎病史;

  8. 筛选时,降钙素≥50 ng/L(pg/mL);

  9. 甲状腺髓样癌(MTC)、2 型多发性内分泌肿瘤综合征(MEN2)病史,或相关家族史;

  10. 有明确诊断的增殖性视网膜病变和黄斑病变;

  11. 筛选前 90 天内有重大心脑血管病史;

  12. 有明确诊断的精神疾病病史。

以上是该项目的主要纳入和排除标准,具体请以中心负责的医生评估为准。


研究中心所在城市

宁波、潍坊、马鞍山、梅河口、洛阳、北京、承德、廊坊、合肥、昆明、上海、济南、成都、广州、柳州、郑州、娄底、南昌、重庆、成都、曲靖、昆明、西宁、兰州、西安、石家庄、太原、无锡、淮安、南京、苏州、温州、绍兴、杭州、长春、沈阳、包头、呼和浩特、徐州、芜湖、东营、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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