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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LAG-3单抗+PD-1单抗+化疗一线治疗复发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临床招募

一项LAG-3单抗+PD-1单抗+化疗治疗既往未接受过治疗的IV 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Ⅱ期临床试验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审中心批准,并已经通过了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现在全国多家医院开展,正面向全社会进行患者招募。

目标患者类型

既往未接受过治疗的IV 期NSCLC患者


研究设计

试验设计:非随机、开放、平行分组、多中心的Ⅱ期临床研究


纳入患者条件

研究的部分入选标准: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满18岁;

  2. 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3.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 IV 期(AJCC 第 8 版)非小细胞肺癌;

  4. 无 EGFR 敏感性突变或 ALK、ROS1 基因重排;注:鳞癌受试者不强制要求检测;

  5.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Ⅳ期 NSCLC的全身系统性治疗。对于接受过辅助或新辅助治疗的患者,如果辅助/新辅助治疗在诊断为Ⅳ期 NSCLC 前已经结束至少 6 个月,则允许入组;

  6. 首次给药前 4 周之内,由研究者根据 RECIST 1.1 版要求评估的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7. 受试者必须提供合格的肿瘤组织样本以进行 PD-L1 表达水平测定和LAG-3 表达水平测定;

  8.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7 天内的 ECOG PS 评分是 0 或 1;

  9. 预计生存期 ≥ 12 周;

  10. 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水平。

研究的部分排除标准:

  1. 其他病理组织学类型含小细胞肺癌、神经内分泌癌或肉瘤等成份的受试者;

  2. 3 年内或同时患有其它活动性恶性肿瘤。不包括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癌、表浅膀胱癌、前列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等;

  3. 准备进行或者既往接受过器官或骨髓移植的受试者;

  4. 根据研究者判断,需要临床干预的胸腔积液或心包积液,或腹水;

  5. 已知或筛选期检查发现患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患者;

  6. 手术和/或放疗未能根治性治疗的脊髓压迫的受试者;

  7. 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

  8.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

  9. 既往和目前有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由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干扰可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和处理的受试者;

  10. 有活动性 HBV 感染(HbsAg 和/或 HbcAb 阳性,且 HBV-DNA 超出正常值上限)或活动性 HCV 感染(HCV 抗体阳性,且 HCV-RNA 超出正常值上限)或共感染者。注:经抗病毒治疗稳定(如 HBV-DNA≤2500拷贝/mL或 500 IU/mL)的乙型肝炎患者可入组,且须同意在研究期间继续接受抗病毒治疗。

以上是该项目的主要纳入和排除标准,具体请以中心负责的医生评估为准。


研究中心所在城市

洛阳、广州、合肥、沧州、福州、哈尔滨、南宁、苏州、上海


开展进度及名单更新会第一时间发布,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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