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接受过靶向免疫调节性受体或相关通路靶点的治疗(包括但不限于PD-1、CTLA-4、IDO、PD-L1、LAG-3、TIGIT、IL-2R和GITR等);
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过已获批的系统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靶向治疗(小分子靶向治疗洗脱期为2周或5个半衰期,以短的为准)、中药治疗(说明书有明确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随机前经过1周洗脱期即可)、细胞因子治疗等;
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手术或有创治疗(造瘘术需瘘口形成稳定4周,穿刺活检、静脉置管除外);或者未愈合的伤口、溃疡、骨折,或预计在本研究进行期间有重大手术(注:以姑息治疗为目的,对于孤立病灶的局部治疗是可以接受的);
首次用药前1周之内接受过放射治疗;随机化前4周内接受过根治性放疗(包括超过25%骨髓放疗)
需要长期系统性激素或任何其它免疫抑制的药物治疗,不包括吸入激素治疗;
在入组前 5 年内罹患其他恶性肿瘤者,除外:经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乳腺原位导管癌/低级别前列腺癌(格里森评分≤6 且无 PSA复发证据),且仅需监测,并无治疗干预计划(如手术、放疗等)
已知有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脊髓压迫和/或癌性脑膜炎,有软脑脊膜癌病史;
有需要激素治疗的(非传染性)肺炎史,或既往和目前有间质性肺病、尘肺、药物相关肺炎、肺纤维化史等造成了肺功能严重受损的肺部疾病,或目前有活动性肺部感染;
已知有临床意义的肝病病史,包括病毒性肝炎活动感染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和或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HbcAb)阳性时,乙肝病毒(HBV)DNA>10000 拷贝/mL 或者>2000 IU/mL;丙肝病毒(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或其它活动性肝炎、有临床意义的中重度肝硬化;
筛选时发现肿瘤侵犯大血管结构,例如肺动脉、上腔静脉或下腔静脉等,经研究者判断存在较大出血风险;或存在既往已知的动脉瘤病史;
已知活动性肺结核,正在接受抗结核治疗或者随机化前1年内接受过抗结核治疗;
伴有未控制的需要反复引流的第三间隙积液,如胸水、腹水、心包积液等(不需要引流积液或停止引流3天积液无明显增加的患者可以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