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有胃肠道穿孔和/或瘘管病史;
具有较高的出血或穿孔风险,例如:在入组前 28 天内有严重的未愈合伤口、消化性溃疡;既往有≥3 级胃肠或非胃肠瘘;有临床意义的出血性疾病、血管炎或在入组前 12 周内出现过明显的胃肠道出血;
存在不可控的、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接受过以下任何治疗:
a. 既往接受过抗 HER2 抗体偶联药物治疗;
b.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或 5 个药物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过任何研究性药物;
c. 同时入组另外一项临床研究,除非是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者干预性临床研究随访;
d.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过化疗,小分子药物靶向药物治疗,放疗等;开始给药前4 周内接受过肿瘤免疫治疗、大分子单抗类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患者(除外辅助抗肿瘤治疗中药);
e.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需要给予皮质类固醇(每天>10mg 泼尼松等效剂量)或其它免疫抑制剂进行系统治疗的患者,除外预防过敏及恶心、呕吐使用皮质类固醇的情况。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与申办方沟通。在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情况下,允许吸入或局部使用类固醇和剂量不超过 10mg/天泼尼松疗效剂量的肾上腺皮质激素替代;
f. 接种过抗肿瘤疫苗者或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曾接种过活疫苗,减毒疫苗;
g.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或计划进行大手术或有严重外伤;
软脑膜转移,脊髓转移、脑干转移及其他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患者。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脑实质转移(除脑干)受试者可允许入组:接受过脑转移治疗且病情稳定至少 3 个月;给药前 4 周内经影像学检查确定未发生疾病进展,无新的或扩大的脑转移;无神经系统症状,无需类固醇治疗;
有活动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史(如间质性肺炎、结肠炎、肝炎、垂体炎、血管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包括但不限于这些疾病或综合症);除外白癜风或已痊愈的童年时代哮喘/过敏,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患者;使用稳定剂量的甲状腺替代激素治疗的自身免疫介导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使用稳定剂量的胰岛素的 I 型糖尿病;
伴角膜上皮病变(轻度点状角膜病变除外);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和异基因骨髓移植史;
既往或目前存在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可能会干扰可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和处理的患者
通过病史或 CT 检查发现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或入组前 1 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的患者,或超过 1 年以前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但未经正规治疗的患者;
患者存在活动性乙型肝炎(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同时检测到乙肝病毒 DNA 超过 1000 IU/ml 或符合研究中心活动性乙肝感染标准),丙型肝炎(丙肝抗体阳性,且 HCV-RNA 高于分析方法的检测下限);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曾诊断为任何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具有低风险转移和死亡风险的恶性肿瘤(5 年生存率>90%),如经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