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入选标准: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循方案要求;
年龄 18 至 75 周岁(包括 18 及 75 周岁),性别不限;
体力状况评分 ECOG 0 或 1 分;
经中心实验室确认的 HER2 阳性乳腺癌受试者,HER2 阳性定义为:HER2 免疫组化 IHC 3+或者 FISH 阳性,HR 阳性及 HR 阴性均可纳入;
受试者能够提供进行 HER2 检测的肿瘤原发或转移灶部位标本;
受试者至少接受两线针对复发/转移性乳腺癌的抗 HER2 治疗,必须包括:a)曲妥珠单抗(或生物类似物)的治疗,b)抗 HER2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的治疗。
注意:如果抗 HER2(新)辅助治疗后 12 个月内出现复发或转移,这样的抗HER2(新)辅助治疗算作针对复发/转移的一线治疗;
根据实体瘤评价标准(RECIST v1.1),受试者须有可测量肝部靶病灶;
依据RECIST v1.1定义,至少存在1个可测量病灶或仅存在不可测量的骨病灶;
预期生存期≥12周;
有足够器官功能;
部分排除标准:
既往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
注意:皮肤基底细胞癌、浅表膀胱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原位宫颈癌除外;或已接受根治性治疗并在治疗5年内未复发的患者可以参加本试验;
存在周围神经病变≥2 级(依据 CTCAE v5.0);
既往接受抗体偶联药物、抗肿瘤疫苗及药物、乳腺癌内分泌治 疗、放疗、CYP3A4 抑制剂或诱导剂、蒽环类药物等治疗;
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
有失代偿肝硬化病史,Child-pugh 肝功能分级为 B 级或 C 级;弥漫性肝转移患者,肝部转移病灶大于肝脏体积的 2/3;
有合并临床症状的、严重危及受试者生命安全的或急需临床处 理的胸腔或腹腔积液,或有合并临床症状的心包积液;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任何严重或无法控制的全身性疾病;
有未控制良好的心脏疾病;
有活动性感染证据;
10.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发生肺栓塞或深静脉血栓形成;
11. 既往有或合并间质性肺炎、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病、重度肺功能 不全、有症状的支气管痉挛等病史;
12. 具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正在使用 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激素治疗,并在入组前 2 周内仍在继续使用;
13. 对 MRG002 任一组分有过敏史或既往对曲妥珠单抗注射液有 ≥3 级的过敏史;
14.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
以上是该项目的主要入排标准,具体还是以中心负责的医生评估为准。